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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茌平春蕊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赤藓糖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更新时间:2021-07-01    浏览次数:

山东茌平春蕊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赤藓糖醇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山东茌平春蕊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赤藓糖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茌平春蕊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赤藓糖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茌平春蕊生物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聊城市茌平区顺河街239号南邻山东茌平春蕊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院内。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原有3.5万吨味精生产线进行改造,采用生物发酵技术生产赤藓糖醇,项目不新增占地,原有项目占地面积3582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新增构筑物,改造原有厂房面积19613平方米,主要改造发酵车间、净化结晶车间、包装车间及仓库。项目设备共计107台(套),主要包括新购置种子罐2台、发酵液过滤系统3套、改造原有种子罐2台、发酵罐8台、空压机9台、离交柱10台、结晶罐6台、离心机3台及其他附属设备,并对操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原材料:淀粉糖液。生产工艺:淀粉糖液—配料—连消—深层发酵—发酵液—陶瓷膜过滤—超滤—纳滤—离交—多效浓缩—结晶—离心分离—干燥—包装。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0吨赤藓糖醇的生产能力。产品用途:赤藓糖醇是一种优良的天然绿色健康甜味剂,主要用于食品行业;另外,由于赤藓糖醇的其它优良性能,在医药、化妆品、化工等行业的应用也在日益被开发,它在未来的市场前景无比广阔。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茌平春蕊生物食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聊城市茌平区顺河街239号南邻

联系人:马彬   电话:1356201187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2MA3EQMFM2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MiXOjvtLqA2PwTxmzF_Aw(提取码:48n2

(或者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编制单位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治措施→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提交E-mail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邮箱:houfudong@163.com,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山东茌平春蕊生物食品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山东茌平春蕊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赤藓糖醇建设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